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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公益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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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6-04-2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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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自强·逐梦
湖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公益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不让残疾人掉队。这是李克强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2015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强调: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要加大帮扶力度,努力帮助每一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使他们通过劳动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湖南有408万残疾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6.44%。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残疾人怀揣着同样的梦想,奋力前行。有党和政府的关心、重视,有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更有自身的自强不息、努力拼搏。本次公益拍摄,旨在通过记录下为全面建成小康,残疾人在生产劳动、就业、创业、增收方面的每一个精彩瞬间,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促进全社会更加关心、理解、尊重、帮助残疾人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一、 组织机构
       办: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办:HPA摄影网
   办:湖南摄影培训中心
合作媒体: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今日头条、图虫网、新浪图片、新湘评论、创作与评论、大公网湖南频道、腾讯·大湘网、新湖南、湖南图片网、红网图片频道、星辰影像、湖南志愿服务网、湖南艺术网
二、赛事主题
自强·逐梦
三、作品内容
拍摄以湖南各地各类残疾人就业创业者,残疾人就业基地、扶贫基地、培训基地、托养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居家就业与就近就便就业、辅助性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自主创业与灵活就业以及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与农副产品加工、扶贫增收奔小康为拍摄内容,体现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就业创业,热爱生活、追求幸福,提升技能、创造价值,共享成果、建设小康的场景。

拍摄者可以从身边寻找、发现拍摄对象和相关题材,也可以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教就部(科)、省级残疾人培训基地、就业扶贫基地、托养机构联系,请求提供拍摄对象和拍摄题材。
四、奖项设置

   金质收藏奖2     奖金10000/ 颁发证书
   银质收藏奖6     奖金4000/ 颁发证书
   铜质收藏奖10    奖金2000/ 颁发证书
   品质收藏奖100   奖金200/ 颁发证书
   最佳网络人气奖3 奖金4000/ 颁发证书
   网络人气奖表述  
   注:复评完成后,网站将把由专业评委评选出来的等级收藏作品和品质收藏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并开通大众投票功能,投票时间为10天,投票完成后,得票最高的前3件作品即为最佳网络人气奖。
参展作者凭以上证书可获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入会加分
五、征稿细则

   1. 参赛者须实名投稿。
2. 参赛作品数量不限,题材、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图像不限(单幅和组照统称为。组照须4—10幅为1件)。
3.参赛作品单幅图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JPEG格式),单幅图片文件大小2M以上。所有来稿作品需保留原始数据信息,如不能按规定提供者,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
   4.作品必须为201561日以后创作的。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图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元素的图片、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凡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摄影家协会主办、承办、协办的赛事中获等级奖的作品不能参展。
   5.投稿地址:HPA摄影网自强·逐梦 摄影大展专页。(投稿作品文件名格式为:作者真实名字+作品标题、联系电话;另附100字以内文字说明,包括作者通讯地址、被拍摄对象姓名、拍摄时间等文字内容)。
六、特别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等级奖作者不重复。
   2.参赛者必须保证其作品有完整的著作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承担。
   3.赛事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及入选作品将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4.对于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未经作者同意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5.参赛者所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承办方代扣。获奖作品名单在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公布后三个月内未领取稿酬者,按自动放弃稿酬处理。
   6.凡选送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参赛者自负。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产生争议或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一切责任,与主、承办方概无关系。
   7.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取消获奖资格,2年内停止参加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承办的赛事资格。
   8.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投稿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承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9.本届大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退稿。
   10.主办方对本届赛事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征稿时间

   2016415-20161130
八、赛事咨询

联系地址:湖南省文联办公楼417
人:唐老师,0731-89839181
          瞿老师,0731-89836276
一息尚存,从吾所好,孜孜不倦,必有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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